宠物猪肉能吃吗?
近来,宠物猪肉的话题愈演愈烈。
先是有爱猫人士爆料,说在猫粮上面吃出猪肉,宠物吃狗肉猪肉算不算浪费,吃自己的肉没问题,但毕竟还是同类相食,对养生修道的人来讲不是好的影响。
后有专家说,外国允许喂宠物猪,因为饲料里含有猪肉。专家说“外国允许喂猪肉,因为饲料里有70%是猪肉。”乍一看似乎有道理,再看一眼饲料成分表却也并非如此。
但是,即使属实,又哪届“洋人”规定的?人家只限定“宠物饲料”不能随意用肉,而“宠物食品”还是可以用的,否则还开什么进口宠物食品专卖店?既然允许进口,当然就是认定它是“食品”,既然不是饲料,那饲料里为什么含猪肉?
专家的解释是,“外国都这样”,既然“外国都这样”,我们为什么不能这样?当然,如此回答不能算是“解答”,因为“外国都这样”是事实描述,并不是法律规范。
“外国都这样”不能成为立法依据
难道“外国都这样”就不违法吗?诚然,对于像德国那样严谨的国家不可能发生猫狗吃猪肉的事,但他们把含猪肉的宠物食品当做食品来管理,禁止用生肉喂猫狗。
动物防疫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食用以及运输下列动物肉类:或者加工生长残毒或者死亡猛兽、患动物及其排出物污染的食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猫狗显然不是野生动物,但是《侵权责任法》第86条第2款,明确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这一规范并未把猫狗包括在内。既然吃猫狗肉没有法律禁止,为何又成了违法行为?
不过,在国外喂宠物猪的也确实存在,但那些都是经过特殊处理过的猪,而并非生吃猪肉,这样带来的问题是,小猪患病风险极高。倘若吃小猪的猫狗由于吃了携带病菌的小猪而患病,这些猫狗死亡带来的损失,是否也应该由小猪的饲养者承担?
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食狗、猪对人有病原体,所以从卫生角度出发,禁止肉食动物食用其他动物之肉,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