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可以养恶霸犬吗?
按照相关规定,拥有合法手续的,经过审批同意的,可以饲养。携带犬只外出的,应当系犬链,由成年狗主人牵领,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只准养一只,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合法且有效的北京市常住户口或者在北京居住的合法且有效的暂住证。
2、有独户居住条件。
3、犬只是在指定犬类医院注射了预防狂犬病疫苗的犬只,并取得了狂犬病免疫证明。
在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军警人员训练工作所需犬只应当拴养或者圈养。一般管理区内个人饲养大型犬只的应当拴养或者圈养,因登记、免疫、诊疗需要外出的,应当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戴嘴套、束犬链,由成年狗主人牵领。禁止在重点管理区为经营性犬类养殖场提供场所。
一般管理区内因经营、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单位,应当在饲养场所外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